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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第四百五十四条: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时限前完成。
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江宁区义庆路以北、普济路以西地块(NJNBh020-11-0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路666号
邮编: 211100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18795857237
(二)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威尼斯569vip认证游戏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1009号
邮编:2111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6190530
江宁区义庆路以北、普济路以西地块(NJNBh020-11-007).docx